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现将有关采购需求公告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系统设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YXZX-002
叁、项目技术要求
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可向预研机构领取项目技术要求。
四、预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公司。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办公
场地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预研。
(五)
应符合以下保密资质条件之一即可: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涉密信息总体集成乙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
。
五、意见、建议受理期限
202
4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12
月
10
日
17:00
六、意见建议反馈说明
1.如对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要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联系方式:
(略)
陈老师
电
话:
(略) (略)
地
址:南京市
邮政编码:
210045
?
?
202
4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