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天津滨海新区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受托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租赁住房贷款计划,支持住房租赁机构批量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住房公司是天津(略)
2.2 项目(略)
2.3 服务期限:一年
2.4 招标范围:天津滨海新区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
工作内容为:由中标人对租赁住房公司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
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B. 开标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税务机关出具);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3.7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对于(略)”(略)查询的其他组织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及其直系亲属或者存在直接全资、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及本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发布日期后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其他组织经“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的,以承诺书为准);
3.9 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携带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天津(略)
4.2 若受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携带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日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 证明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至天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 天津(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计划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10时00分
6.2 开标(略)
6.3 开标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天津滨海新区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略)
(略)
联系(略)
招标单位:天津滨海新区租赁住房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