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项目概况 (略)人民币(以上均由承租方承担)。
2.面积720.54平米。
3.房屋用途为经营。
4.房屋朝向东西。
5.出租出借期限不超5年。
6.可办理工商注册。
(略)/月·车位),需与学校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二)承租要求
1.水、电、气、采暖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按国家、行业及学校的有关标准计费支付,学校收款后开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承租期内租金不做调整,按承租确定的价格执行。
3.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账户打款,付款周期最短为一个季度(叁个月),承租方需在应缴日前7个工作日内缴清房租及物业费。
4.投标人应合法合规经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信用良好。
5.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策划、设计和服务能力,项目装修设计方案人员具有良好的规划能力。投标时提供详细的项目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提供详细的规划方案(含增值服务方案)和承租管理方案。
6.严格执行我国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用电安全等法律法规,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7.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营业场所门前不得堆放货物、杂物,不得随意占用,须保持畅通。
8.易滑路面、玻璃门窗等易出事故的部位,须有明显警示标志。
9.承租人须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各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
10.确保承租场所噪音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及我国环保规定,不得在承租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用其他方法发出高噪音。
11.禁止经营餐饮,禁止动用明火。
(叁)实施要求
1.中标人拟装修方案须报请学校审批后实施,装修方案应包括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及设备。正常承租后若对房屋格局、水、电、暖等做任何改变需报经监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2.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中标人需携带中标通知书,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等,写明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且须与中标方案约定承租项目一致。
4.在承租期间,中标人须按合同要求和学校要求,按时缴纳房租、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中标人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包、转借或调换。
6.中标人只能自用经营,不得以合作方式引入第叁方。
7.中标人与学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同时与学校签订《北京交通大学用电安全协议》,且需与物业管理单位(现为:科知大厦物业管理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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