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2024年雨花区教育系统雅境中学等5校及单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建设项目
,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科技考试考场规范化建设,保障实验操作考试过程安全、流程顺畅、 结果公正,着力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信息技术在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考试中的应用,逐步实现实验操作考试信息化管理,提高实验操作考试的效率,保障实验操作考试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叁、技术规格:
详见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45日
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略)
(最终各校的配送数量及具体地点由采购人确定)
。
3、交货方式:
中标人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内)
4、中标人在中标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给采购人核对并复印存档。
五、服务标准:
1、货物安装调试要求
(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
2)中标人负责产物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
4)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法规、行业安全标准,依规开展施工。
(
5)中标人应为施工人员配齐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
6)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应立刻采取措施救治伤员,降低损失,并及时报告学校。
(
7)中标人负责产物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
8)安装调试所需辅助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由中标人提供。
(
9)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
10)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物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使用单位。
2、技术支持要求
(
1)投标人承诺并实施任何时期的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及时答复使用方的技术咨询;
(
2)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在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前,培训采购人指定人员,达到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简单维修货物的水平;
(
3)中标人对5所学校的设备均须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保障;
3、质量保证
(
1) 中标人提供的产物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
2)项目整体质保叁年,提供一年技术支持,考试期间的考前、考中、考后每校安排一人驻点。按国家叁包政策执行(清单中另有要求的按清单要求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内,由中标人承担。
(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内,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须承诺“
一年技术支持期
每一场国家教育考试均安排专人进行负责值守,确保不出现任何考试事故
”,投标人须据此进行承诺,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售后服务
(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
4)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物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环境保护要求
5.1中标人在施工场地应设置有效的防尘、降尘设施等,防止施工扬尘对校园空气环境造成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学生上课、休息时间进行高噪声作业,如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需提前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报备。
6、保密要求
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应对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严格执行采购人要求的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按长财采购摆2024闭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达(略)单位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考核并验收。
3、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需马上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交由采购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略)
1.2付款方式:
货到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5%的尾款在验收满一年后支付。
1.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物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意外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给采购人核对并复印存档。
★3.本项目采购标的激光打印机、考室监考主机属于《节能产物政府采购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物,须提供所投产物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物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采购标的标签打印机、操作台、激光打印机、考试专用终端、考室监考主机、实验台信息采集终端、实验桌1、实验桌2属于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范围;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物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物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
注: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为确保项目产物满足采购要求,故不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
2、对于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的小型、微型公司的产物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