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因工作需要,需对米易县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计,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审计服务单位,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米易县医共体米易县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叁次)
(略),主要内容有建设米易县医共体信息平台、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信息化提升等共涉及148个大模块。为积极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进程,现邀请有资质且有能力的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叁、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叁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若响应产物为医疗器械的,产物须具有医疗器械产物注册证或凭证(非医疗器械产物除外)。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2)若响应产物涉及消毒产物的,供应商需提供消毒产物生产公司出具的有效的《消毒产物生产公司卫生许可证》,消毒产物须具备有效的《消毒产物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3)若响应产物为特种设备的,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销售授权书;负责安装、维修、维保的,还需提供具备相应安装、维修、维保资质证明材料。
(4)若响应产物涉及消防器材的,供应商需提供《消防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及所供产物制造商出具的《消防器材生产许可证(消防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相关的技术认证;负责安装、维修、维保的,还需提供具备相应安装、维修、维保资质证明材料。
(5)若为工程类项目时,供应商须符合《建筑业公司资质管理条例》、《建筑公司资质等级标准》相关规定;为省外公司需提供有效的入川备案登记证。
(6)若为安全保卫类服务项目时,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7)若响应产物属于进口产物,需提供该制造商对该产物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该产物的授权(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显示产物制造商对提供产物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5年2月5日18:00前将报名表(见附表)发到如下(略)
(略),超过规定时间发送报名表的属无效报名。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 | 米易县医共体米易县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叁次) |
供应商名称 | (盖鲜章) |
(略) |
报名日期 | |
六、获取方式:
采购人收(略)的供应商。如未收(略)中心,联系(略)
七、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15:30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米易县医共体药械采购中心恕不接收。
八、递交响应文件(略)
九、谈判时间:2025年2月6日15:30
十、谈判(略)
十一、(略)
通讯地址:米易县攀莲镇河熙北路39号
十二、联系方式:
(略)
联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