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件公开采购
2、报价要求:1、价格为需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中----标后签订厂笔翱
3、合同执行周期:
4、交货期要求:按合同执行期内需方实际订单交货期
5、验收要求:1.需方收到货物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验收: (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2)数量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需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 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需与需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供。 2.质量验收:依照图纸或技术协议为依据(如有),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物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或需方抽样进行材质成份检验。 3.质量保证: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以质量保证期为准;双方对质保期无特殊约定的,在买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上机使用起_12_个月内买方可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_1.5_年。 4.合格证要求:国产产物合格证必须是原制造厂提供的产物合格证,主要内容应包含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及地址、执行产物标准号、检验项目及其结果或检验结论(成批交付的产物还应有:批量、批号及抽样受检件的件号等)、产物的检验日期、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6、结算付款:付款方式(三选一): 1、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商票、通宝,15天内支付; 2、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起6个月的宝武集团财务公司承兑电子银票或山钢财务公司承兑电子银票,1个月内支付; 3、到期日为发票复核日次月起6个月的电子银行银票背书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2个月内支付。
7、质量保证金: 0
8、中----标及废标原则:中----标原则: 1、单项最低价中----标(显著低于该产物成本价除外,如最低报价相同,按线下纸质承诺的最低报价为准),可进行二次议价。 废标原则: 1、报价与我方要求不符的,可废标; 2、单项显著低于该产物成本价的,可废标; 3、根据报价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未提供的,可废标; 4、公开采购执行过程中,涉及采购标的或相关要件(如技术标准、付款条件等)发生变更时,原则上应中止公开采购程序,向全部相关方明示中止原因,重新发起新的公开采购要约。
9、标的物其他要求:送货时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确保产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提供的产物应设置产物铭牌: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性能、编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等。
10、其他交付要求:供方服务人员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程,供方进厂车辆必须遵守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满足现场要求。
11、其他保证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