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本项目针对【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工程结算审价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编号:叠闯贵贬-2024-顿尝013)】进行采购,入围有效期【叁年】,入围期间项目采购涉及规模【采购具备结算审价相关资质及结算审价经验的供应商建立分行结算审价供应商库,用于建设工程结算审价工作使用】,项目拟锁定【各项单价】。
2.
本项目建设地点(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为【叁年】。
3.
本项目拟入围【3】家单位,入围后,叁家供应商将轮序使用。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叁、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2
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7时。
2.
报名方式:(1)(略)
(2)(略)
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统一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请勿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磋商文件费及平台服务费,待磋商文件统一发布后再行缴纳。
3.
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文件的响应,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4.
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审时仍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如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下同);
3.2022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法人及被授权人(略)(略)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
.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法人及被授权人(略)站(略)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5.2022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略)站(略)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递交地址:北京(略)
3.
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版鲍盘现场递交
4.
磋商会议(略)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及项目采购信息公示同时(略)站(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