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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及教学楼维修耗材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我校(略)拟进行一项采购项目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学生宿舍及教学楼维修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表
(略)
(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五)合同履行期限:一个月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满足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分数最高者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叁、报价要求
(一)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本次租赁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而被政府或采购单位宣布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供应商在近叁年内没有因违规被有关行政部门通报。
(二)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报价单(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4.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以上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必须提供的资料缺一者无资格参与评分环节,视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四、合同的签订及结算方式
(一)确认成交后,成交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效合同;
(二)成交供应商须在签定合同后2日内按要求完成供货并通过双方验收后,成交人凭全额有效发票、供货合同、产物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供采购人审验无误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100%结清货款,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五、报价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上午10:00。
2、请将报价文件密封邮寄: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5号(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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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