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物用途 为住宅 ,产权明确。承租方对此知悉无异议,并承诺按物业的现有质量、用途、现状和权属状况予以承租。
(二)租赁期限为3年,若承租方为原承租方(合同到期换人名、事实续租的,视为原承租方),则无免租期;若承租方为非原承租方,则免租期为1个月。
(叁)承租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交易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 出租方 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
(四)租赁标的物的租金按季收取,租期内租金不变。
(五)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向 出租方 缴纳首期租金和相当于首年3个月租金成交价格的履约保证金。
(六)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以计租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租金成交价格。
(七)住宅国有资产仅用于居住使用,不得作为办公、生产作坊等用途。
( 八 )因履行《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由各方依法承担。
( 九 )承租方禁止在租赁标的物内养宠物,承租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十) 出租方 只提供水、电、天然气,不提供停车位及家私家电,承租方对此知悉且无异议。
(十 一 )如因特殊情况,租期起算后1个月内出租方无法交付租赁标的物给承租方使用的,租赁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将租赁保证金和已收租金全额无息退回给承租方,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但已向 本公司 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承租方对此知悉无异议,且不得向 出租方 及 本公司 追究有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 二 )租赁期间,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 军休所 有权终止合同。
(十 叁 )其他条件详见 出租方 提供的《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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