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呼伦贝尔农垦集团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依据《(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办法规定,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分年度开展2026-2027年呼伦贝尔农垦额尔古纳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呼伦贝尔农垦额尔古纳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略)。
(叁)入围机构数量:招标代理单位1家。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要求,分年度开展2026-2027年呼伦贝尔农垦额尔古纳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招标代理工作。
叁、对参与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五)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参与比选时需提供或出具的材料
(一)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近3年(2022-2024)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叁)身份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其他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叁是出具在与(略)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
(略),以最高限价下浮后的价格作为投标报价。
五、报名及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16时。
报名(略)
递交材料:纸质文件订装1式5份。
六、比选方式:
(一)呼伦贝尔农垦集团评委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代理公司拟确定为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履职,按照委托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呼伦贝尔农垦集团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呼伦贝尔集团“黑名单”。
((略)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