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略)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河南省郑州(略)
2025
年 1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 10
时
止
(延时的除外)(略)址:
,户名 :
郑州(略)
依法进行
公开拍卖
活动
,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
河南省郑州(略)
号 2
号楼 2
层 203
号
【不动产权证号:豫( 2019
)郑州市不动产权第 (略)
号】
的房产
。
二、拍卖价格信息:评估价:
865700
(略),起拍价:
692560
(略),保证金: 50000 (略),增价幅度: 1000 (略)。以上价格是经承办本案的合议庭合议后确定的。
叁、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郑州(略)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拍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21]18
号执行。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准许参与竞拍(具体规定参照当地房管部门发布的限购政策),参与竞拍的竞买人、买受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有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买受人不具有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虚构购房资格参加拍卖活动且拍卖成交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
有意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3
点至 5
点统一安排看样
。
五、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六、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另上述房产是否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需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了解,造成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八、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 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
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不包含在本次交易前已拖欠的税款费用、物业费用),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拍卖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项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九、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
[
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是。
十一、已(略)
十二、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需在成交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郑州(略)
(略)529
)
。
十叁、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
依照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执行依据:
郑州(略)
2023
)豫
0103
民初
6615
号民事判决书
。
十六、
定价依据: (略)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豫郑世纪评字
[2024]111918S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
如需查看执行依据和定价依据等文书,请与执行法官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略)
。
法院咨询(略)
。
淘宝技术咨询(略)
。
联系地址:郑州(略)
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郑州(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