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我单位受(略)的委托对气体工质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1.
采购项目介绍
1.1采购项目名称:气体工质
1.2采购项目编号:02-贬奥-骋碍齿闯-250323(罢颁251108骋)
1.3采购单位:(略)。
1.4采购代理机构:(略)。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
1
名成交人。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气体工质项目采购及有关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功能要求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高纯氙气
| 75000nL
| 纯度:99.999%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40%,合同签订后半年内全部交付
| 成都市双流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
2
| 气体混合服务
| 供货批次(即混合操作次数)不超过10次
| 按照采购方需求将一定数量的高纯氙气和高纯氦气按照一定比例(疝气体积比20%词35%)进行混合,混合精度不超过2%。气体混合后进行装罐提供,混合操作过程中高纯氙气的损耗由供货方负责。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供应商须为非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公司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2)资质要求:
生产厂家须具有滨厂翱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骋闯叠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与本次采购相关);如代理商响应的,应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有效的滨厂翱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骋闯叠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与本次采购相关)。
(3)财务要求:
a. 供应商应答截止时间前20日内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公司自有资金(含银行账户账面资金和银行授信剩余额度,提供供应商公司账户账面金额查询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中央公司可提供财务公司、资金中心等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出具的账户账面资金证明)能够满足其报价的30%(含)以上。
b.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