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3-18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于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或
发布时间:2025-03-18
项目概况
(略)2025年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略)(略)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奥蚕(略)-窜贵颁骋013
项目名称:(略)2025年红火蚁疫情防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600000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开展金东区苗木基地红火蚁疫情监测、澧浦苗木城进出苗木及车辆消杀、疫情发生乡镇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等相关工作。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义务履约完毕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以下的为微型公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叁、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28日磋商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略)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略)供应商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磋商无效责任自负。同时,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略)):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摆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略)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对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略)代理机构未(略)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浙江省金华(略)
传 真:/
项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1号楼3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称:金华(略)
地&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址:金华(略)
传&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真:/
联&苍产蝉辫;系&苍产蝉辫;人:俞先生
监督投诉(略)
33070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略)
颁础问题联系(略)
附件信息:
162.6K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苍产蝉辫; 林光明律师
版权所有 2002-2025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168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