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3-19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厂奥窜颁250209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16.0275万吨充填开采置换产能指标。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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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矿业(集团)济宁岱庄煤业有限公司16.0275万吨充填开采置换产能指标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
1、根据《对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的规定,自 2018年起煤炭公司上一年度按照《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国能煤炭[2013]19号)等规定实施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产量,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确认后可按 30%的比例折算为置换产能指标,用于产能置换。 2、根据山东省能源局《对于确认兖矿能源集团济宁三号煤矿等 23 处煤矿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大宇资评报字(2025)第005号。实施充填开采置换煤炭产量的函》(鲁能源煤炭函[2024]91号),岱庄煤业2023年获得充填开采折算后产能指标16.0275万吨,可用于产能置换。该指标整体转让,不进行拆分。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大宇资评报字(2025)第005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自行落实所在地煤炭产能指标转入政策,意向受让方自行办理转入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因意向受让方所在地转入政策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确定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指标的折算比例、使用有效期等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同时受让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8.1401万吨充填开采置换产能指标及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蒋庄煤矿7.4857万吨充填开采置换产能指标。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转让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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