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对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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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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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肇财采购〔
2022〕8号)等。
5
.本次采购活动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6
.本项目允许除投标(报价)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略)活动。
7.如中标(成交)人在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时,有融资需要的,鼓励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按照《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对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1〕20号)文件要求申请合同融资。(略)
8.如本项目涉及履约保证金,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
9.本项目按照《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略)执行。
10
.远程开标(开启)提醒:
(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略)/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
2)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
3)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略)
(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开启)”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