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诲.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别.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7.省外投标人还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公司备案登记表》。
8.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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