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公开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服务费,并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3.该项目首年租金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结算,剩余期间租金依据租赁合同进行结算。
4.按照出租方要求,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首年租金和押金(即租赁保证金),首年租金和押金(即租赁保证金)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通知书》,并在支付完成后的2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5. 若 承租方未 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交纳租金和押金(即租赁保证金),未与出租方 签订租赁合同的, 且非出租方原因的,则表示承租方违约,放弃承租资格,逾期后出租方不再与承租方协商,出租方有权对项目做终结处理 ,重新挂牌 ;
6.递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苍产蝉辫;1)接受并同意公告中、承诺书所有有关标的的各项要求;
&苍产蝉辫;2)接受并同意公告中出租方确定的《租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约定,一旦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向出租方主张修改《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3)接受并同意因不可抗力、出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资产及出租方其他特殊情况原因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及押金(如有),出租方和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
7.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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