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兰州石化总医院办公用车租赁
二、标 的
:租赁绿牌商务车一辆。
叁、工作范围:
保障医院接送专家、市内开会学习、办公等公务用车。
四、有关要求:
1
、车型要求:中档商务车,品牌:传祺系列或同等档次商务车(接受正偏离)。
2
、车辆状况要求: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车辆购置时间在两年之内,行驶里程在2万公里以内,车况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3
、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包括强制保险、车船税、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车辆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第叁者责任险等附加险;
4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年检、环保检测、维修和保养,并承担费用;
5
、满足租赁车辆正常进入兰州石化公司厂区通行条件。
五、租期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
年
后自然终止。
六、标书要求:
1
、投标报价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
、主要车辆的统计表
6
、服务承诺
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密封送达,格式见附表。
七、投标须知: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具备轿车租赁业务;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叁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须有100万及以上。
3
、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产权应当属于投标人。
4
、应标车辆的相关证明文件齐全;
八、评标:
1.
根据车况及服务承诺低价中标。
2.(略)/辆/每天。
*3.
不满足第四、第七项所提任何一条要求,为无效投标。
九、结算方式:
本项目没有预付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支付合同款项,为后付费方式,支付前需提供全额的发票。
十、其他要求:
中标公司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中标车辆。
十一、违约责任:
如有违反,将中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4月7日上午8:30
开标时间:
2025
年4月9日上午10:00
地 点:
兰州西固福利西路733号兰州石化总医院后勤楼叁楼安全保卫部
十叁、(略)
:袁泊
(略)
十四、本次招标解释权在医院安全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