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仁川场站生产物资配送服务进行谈判采购。
、
项目介绍
1.1
项目名称:
仁川场站生产物资配送服务
。
1.2
项目编号:
颁窜(略)。
1.3
项目类别:
服务类
。
1.4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
仁川
场站生产物资配送服务
;
1.6 (略),人民币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7
服务内容:在韩国仁川机场货运站和客运航站楼提供货物运输及搬运服务
1.8
服务地点及时间:韩国仁川国际机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9
合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苍产蝉辫;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公司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
本次
谈判。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滨笔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7
其他要求:开具韩国法定税务发票;具备韩国
仁川
机场货运站以及客运航站楼区内可以驾车、停车,提供搬运货运物资的充分人力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
的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4月9
日至2025年4月15
日;请务必在此期间从采购人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向采购人邮箱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申请谈判文件。
、响应
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15日
17
时
30
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略)
地址:2F-4406, 272 Gonghang-ro, Jung-gu, Incheon, Republic of Korea
(略)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或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略)
联系(略)
+82-(略)3
6.2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韩国营销中心
联系地址:12F, 50 Eulji-ro, Jung-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略)
联系(略)
6.3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4小时” 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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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