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保证金按对应标的交纳,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未承租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款项无息原渠道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出租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价格确认书》及《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承租方违反(略)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7)成交后,承租方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或出租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租金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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