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某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依据“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有关工作措施要求,参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某部舰船临抢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需求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某部舰船临抢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2025-闯奥贬闯尝窜-贵1201
3.招标人名称:某部
4.招标内容、范围和规模
采购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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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载武器及操纵系统类装备定点维修服务
| 舰艇各型舰载武器及系统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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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自2025年度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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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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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包括采购标的的设计、生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维修、技术服务、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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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交付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5.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装备经费,资金已落实。
二、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非港澳台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
6.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或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失信惩戒范围和惩戒 期限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须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注册类别为具备舰载武器及系统相关维修资质的装备承制单位且注册证书有效;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进行续审或扩项等相关事宜,(略)当日须提供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审查、续审或扩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叁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或以上)保密资质(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3)(略)。
叁、
获取招标文件
(略)/包,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4月29日17:00至2025年5月9日下午17:00。
3.平台注册: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