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略)中心任何责任:
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略)等相关证照的,出租方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 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仅限于工业生产或堆场。
5.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6.本次出租项目的维修维护费、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不得转租,承租人如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需经出租人审核批准后方能进行。
8.本次出租标的现为空置状态。
9.其他情况详见【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略)所属(略)
10.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11.该地块处于滨海湾新区规划范围内,若发生粤港澳大湾区(含滨海湾新区)建设规划征收租赁地以及其他国家政策、政府用地等不可抗力因素,租赁期间出租方根据进度要求需收回土地时,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按出租方规定的时间交回土地,出租方不予赔偿。
12.重大批露事项未尽事宜详见《凤凰西路南侧地块对外租赁合同》、《沙角础电厂凤凰西路南侧地块对外招租项目安健环条件书》及《沙角础电厂凤凰西路南侧地块对外招租项目技术条件书》,签约租赁合同不得修改。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介绍。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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