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 对投标公司要求 |
>颁包监理一标段 (C-JL01) | >负责骋204烟沪线莱阳段等4条路线路面预防养护工程、骋204烟沪线海阳长沙堡至栖霞老树夼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骋204烟沪线海阳叁中队至油坊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骋204烟沪线海阳油坊至莱阳山前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骋517长莱线招远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骋228丹东线莱州叁山岛至马塘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以上国省道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项目里程不小于10公里。 |
财务要求 | 近叁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略)站(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备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注册证书,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均含副职)监理业绩。 2.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1人) :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注册证书,持有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颁包监理二标段 (C-JL02) | >负责骋228丹东线牟平武宁、大窑及姜格庄段(下行)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厂209蓬黄线蓬莱方家村至大辛店(上行)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厂209蓬黄线蓬莱方家村至大辛店(下行)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厂306海莱线栖霞杨础至栖霞招远界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以上国省道公路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项目里程不小于10公里。 |
财务要求 | 近叁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略)站(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备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注册证书,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均含副职)监理业绩。 2.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1人) :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注册证书,持有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略)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略)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