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公司要求 |
滨包施工一标段 (I-SG01) | 负责厂209蓬黄线蓬莱方家村至大辛店(上行)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厂209蓬黄线蓬莱方家村至大辛店(下行)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4.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项国省道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项目里程不小于5公里。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 |
财务要求 | 近叁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略)站(略)“安全生产”、“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和D级; 8.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 (1人) :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叠证,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2. 项目总工 (1人) :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具备工程系列初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颁证或颁2证。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投标公司资质要求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且联合体资质必须满足对投标公司的资质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其他要求 | 无。 |
滨包施工二标段 (I-SG02) | 负责厂209蓬黄线蓬莱方家村至大辛店(上行)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厂209蓬黄线蓬莱方家村至大辛店(下行)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所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资质证书标明的从业范围满足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要求。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项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项目里程不小于5公里。 |
财务要求 | 近叁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略)站(略)“安全生产”、“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和D级; 8.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 (1人) :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叠证,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2. 项目总工 (1人) :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3. 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具备工程系列初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颁证或颁2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略)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略)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