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磋商邀请
(略)(采购代理机构)受(略)(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略)
一、采购编号:颁蚕顿窜颁骋-2025-04-07
二、项目名称:宜宾(略)
叁、资金来源:地方配套和专项债券资金。
四、采购项目介绍: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改造13个老旧小区,涉及2725户。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小区内的燃气、排水、道路、供电、通信、消防设施、垃圾收储、便民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其中:新建充电停车场共计10000平方米,停车位400个,安装快充140套,慢充180套,路面改造约23084㎡;雨水管网5946米;电力管网改造约9810米;燃气管网改造约10900米;通信管网改造约10355米。
2、工期:20日历天。
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满足设计需要的初步设计(含土建,建筑,强弱电,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燃气改造,给排水、互动设施设备、道路方案等)、以上所有专业设计均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及项目概算及后续服务等。
(略)。
5、项目建设地址:翠屏区象鼻街道。
五、供应商(产物)本次磋商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的情形;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省外建筑业公司需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公司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
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对于(略)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施工或者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并将相应材料复印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二)磋商文件自2025年 4 月 22日至2025年 4 月 27 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宜宾(略)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5 时 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磋商时间:2025年5月6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略)
十一、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略)
地 址:四川省宜宾(略)
(略)
联系(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宜宾(略)
邮政编码:644000
(略)
联系(略)
电子(略)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