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略)受(略)委托,拟对江安县城区十个小区垃圾分类设施示范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颁蚕顿窜(略)
2
、采购项目名称:江安县城区十个小区垃圾分类设施示范服务项目
3
、(略)
4
、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资金情况
(略)。(包括智能化垃圾分类回收设施的投放,密闭垃圾分类设施、四分类垃圾收集桶的更新配置,垃圾分类宣传公示栏、提示牌、公示牌、宣传海报的设计制作和安装,临时分拣站的建设和分拣站所需的设施设备,可回收垃圾清运所需的燃料费,配套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搭建,垃圾分类示范所需专用收集袋、宣传册物料的设计制作,以及垃圾分类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单位保障1年服务期内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保、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叁、采购项目介绍:
江安县城区十个小区垃圾分类设施示范服务项目,本项目共1个包。
(详见磋商文件第
五
章)。
四、
本次招标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略)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7.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上需注册登记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业务范围。
7.3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略)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略)
供应商报名时间:
2025
年 04 月 22 日至2025年 04 月 27 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方式获取。
获取(略)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以下资料:
1.
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略)
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报名登记表。
3.(略)/包/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04月 30 日10:0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 月 30 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九、磋商(略)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当日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温馨提示:供应商只能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中一人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略)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东苑叁栋二楼
(略)
联系(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成都(略)
(略)
联系(略)
2025
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