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略)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苍产蝉辫;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苍产蝉辫;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略)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略)出租方在收到中心与承租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押金后,甲方方可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
3、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5个月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5个月租金、交易服务费及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租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发票。 4、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5、出租方收到全部租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6、对承租标的的使用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标的,不得非法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 承租标的的改善要求: 本次租赁标的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破坏土地原有自然结构,如对其产生破坏,承租方应恢复土地原有状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租赁期间房屋出现因漏水等情况造成出租方或第叁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10、税费的负担: 标的交付前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承担,标的租赁后所产生的除土地使用税以外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叁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