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略)委托,承担(略)民用机场新能源车辆及设施安全运行技术规范体系研究项目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询比文件条件的参选人前来参与。
1.项目名称:(略)民用机场新能源车辆及设施安全运行技术规范体系研究项目
项目内容:“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背景下,新能源车辆正在逐步替代燃油车辆参与到机场更多运行保障工作中,截至目前,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民航牌照车辆电动化率达到43%。首都机场飞行区主要新能源车辆均为2018年蓝天保卫战期间投用车辆,目前已进入5年电池性能衰减期,整车及电池安全运行风险不断增加,且呈现逐步上升态势。为规范电动车辆及设备设施使用管理,提升消防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首都机场用能安全,计划对首都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新能源车车辆、充电设施、储能设施进行对标管理,有效提升地面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开展民用机场新能源车辆及设施安全运行技术规范体系研究项目。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略)
2.合格参选人要求:
2.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参选人的要求;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参选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须具有至少1个新能源车辆及设施安全运行技术规范体系研究业绩,或民用机场安全运行技术规范体系研究业绩,或参与新能源车辆及设施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各页须加盖参选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2.4参选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11月至询比时间期间的任意连续叁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2.5参选人须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11月至询比时间期间的任意连续叁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2.6参选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由参选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缴费起始年月和截止年月在2023年11月至询比时间期间内)的个人社保记录证明材料和与参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参选人在过去叁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顿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参选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
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2.8对进入(略)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名单的,或以往在(略)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参选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0参选人的参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1参选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
3.领取文件(略)
4.报名及询比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1:00
,下午13:00
至16:00
(北京时间)。
5.报名及询比文件领取方式:请以“冲冲冲冲冲冲单位报名民用机场新能源车辆及设施安全运行技术规范体系研究项目”为标题发送邮件至
(邮件中请留存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略)
询比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反馈。
6.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参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交)。
7.递交参选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负责人时还须提供授权书的复印件)。
8.询比时间:
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9.递交参选文件地点、询比(略)
10.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1.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略)
(略)
(略)
邮 箱:
采 购 人:(略)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略)或(略)分机号7180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