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机场航站楼景观展台及部分废旧媒体拆除实物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
北京首都机场航站楼景观展台及部分废旧媒体拆除实物处置项目
,已由
(略)
批准执行,处置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首都机场航站楼景观展台及部分废旧媒体拆除实物处置项目。
(二)比选范围:
本项目涉及
航站楼景观展台实物
2
组、废旧灯箱媒体
4
块、户外看板
2
块、内廊桥看板(玻璃)
176
块。
(叁)质量要求
:符合处置人所提标准。
(四)服务期限:自接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
2
天内完成。
叁、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资金在
100(略)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专业公司,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参选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叁)参选人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标准及规范要求,且应合格。
(四)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竞标,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五)能响应询价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七)
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四、比选方案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5
日,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略)
B
座
5
层(略)
5A01
室。
(叁)比选方案的领取时间和(略)
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5
日期间比选方案由(略)现场
(
邮箱形式
)
下发
,参选人收到比选方案后,需填写《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盖公章,并将扫描件发(略)
五、现场踏勘
(一)集合时间:
2023
年
5
月
4
日上午
9
时
(二)集合(略)
(叁)现场(略)
(略)
(略)
(四)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6
日上午
10
时,地点为:
中国服务大厦
B
座
4
层(略)
489
房间
。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叁)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前来报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不提供此类证件,比选人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四)
参选响应函、营业执照、《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相关身份证明、报价单
,及其他参选文件需要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五)在出现本公司认为不予缔约的合理情形时,本公司保留在签约之前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中选单位缔约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
六
)
比选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
七
)
处置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所提交的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有权终止服务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取消其今后一切项目的参与资格:
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略)发布。
八、比选过程原则
(一)比选过程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在满足比选方各项要求的条件下,同等条件下最高报价法确定收购单位和处理价格中选原则。
(二)比选评审过程中可能需要参选人代表对相关事项作出阐述或解释。
(叁)比选期间,参选人有试图影响处置人和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参选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现场比选评审结束,评审结果经处置人内部审批流程决定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附件:
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