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深圳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培训项目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总结培训项目。
(二)培训天数:2天。
(叁)培训人数:约200人。
二、项目要求
按照《(略)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根据本次培训会的实际情况,承办深圳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总结培训的相关工作。具体事项为:外事工作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
叁、经费预算与服务期限
(略)申报,按《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和据实结算。所有费用支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据实结算。
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至培训结束之日止。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叁)具备相关培训资质;
(四)近叁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项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能为同一控股股东。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叁)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承诺声明;
(五)如曾经承接同类项目,可提供近叁年以来的相关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一式5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深圳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总结培训项目”字样,及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略)
六、招标文件提交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略)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叁),(略)站发布遴选项目通告(公告期为10天)。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18:00前(公告时间10天,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将投标资料电子件打包发(略)
(二)我局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认,于2024年12月初确定一家承办机构,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叁)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办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邮寄地址:深圳(略)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略)
(略)
联系(略)
附件:深圳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总结培训项目申报书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