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3-11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庐阳区金寨路327号新鸿安大厦1806室转让。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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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金寨路327号新鸿安大厦1806室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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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庐阳区金寨路327号新鸿安大厦1806室转让
项目编号
2024HCFCA01699
委托方
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略)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3月11日9:00始至2025年3月24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3月11日9:00始至2025年3月25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1.标的名称:庐阳区金寨路327号新鸿安大厦1806室。产权证号: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证载权利人: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权利人“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层/总层数:第18层/19层;证载面积:93.65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商服用地/商业办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44年1月18日止。具体情况须由意向受(略)委托方了解确认。
2.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信房估字(2024)AH1-113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51.84万(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略))
51.84
交易保证金((略))
5.1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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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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