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4-11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原叁联彩板地块3栋房屋建筑物资产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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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叁联彩板地块3栋房屋建筑物资产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原叁联彩板地块3栋房屋建筑物资产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2025BFLCJ00199
委托方
(略)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略)、(略)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4月11日9:00始至2025年4月24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4月11日9:00始至2025年4月25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为(略)
《标的转让清单》
名称
结构
高度(尘)
建筑面积(㎡)
所在层/总层数
建成年代
庐阳区阜阳北路庐阳产业园内3号厂房
钢结构
10
6433.93
1/1
2008
原叁联彩板地块一层厂房
8
7283.44
原叁联彩板地块1-2层办公楼
4
960.34
1-2/2
(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略))
102.6958
价款支付
1.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须按13%的税率交纳增值税,委托方按照13%的税率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略),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标的展示
1.转让标的(略)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踏勘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踏勘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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